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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信息化为主导,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教育新基建)是国家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牵引力量,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技术迭代、软硬兼备、数据驱动、协同融合、平台聚力、价值赋能为特征,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以教育新基建壮大新动能、创造新供给、服务新需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教育新基建,夯实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基础条件。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推动教育数字转型。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部际协同、部省联动和区域协调,提高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能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方主体参与教育新基建,培育良好的发展生态。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传统基建与新基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筹存量与增量设施,注重盘活存量,避免重复建设。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建设教育专网和“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底座。汇聚生成优质资源,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相融合的新校园,拓展教育新空间。开发教育创新应用,支撑教育流程再造、模式重构。提升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切身利益。
充分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畅通连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间的教育网络。提升学校网络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
1.建设教育专网。充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已有建设基础,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的衔接,实现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以及部省数据中心、高校超算中心等设施的高速互联。深入推进IPv6等新一代网络技术的规模部署和应用。
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
4.促进教育数据应用。升级教育基础数据库,形成教师、学生、学校组织机构等权威数据源,为推动“一数一源”提供支撑。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流动。提升教育发展动态监测能力,提升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精准趋势分析能力。升级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立教育发展指数,汇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数据,支撑科学决策。
6.升级网络学习空间。升级面向广大师生的网络学习空间,兼容各类平台终端,支持开发网络学习空间的移动应用,支撑泛在学习和掌上服务。依托空间汇聚各类终端、应用和服务产生的数据,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支撑,促进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构建教育经历服务体系,建立师生数字档案,记录存储学习经历与成果。
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供给模式,提高供给质量。
7.开发新型资源和工具。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战略型紧缺人才培养教学资源储备,支持国家电视空中课堂、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高等学校线上一流课程、网络思政课程建设。引导研发支持教师备授课、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的学科教学软件和满足特殊教育学生学习需求的个性化资源、设备、工具。
9.提高资源监管效率。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数字资源供给监管能力,实现资源备案、流动、评价的全链条管理。把好数字资源准入关,探索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的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知识产权,探索个性化资源购买使用和后付费机制。通过用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数字资源迭代更新。
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
10.完善智慧教学设施。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支持互动反馈、高清直播录播等教学方式。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依托感知交互、仿真实验等装备,打造生动直观形象的新课堂。有条件的地方普及符合技术标准和学习需要的个人学习终端,支撑网络条件下个性化的教与学。支持建设满足教学和管理需求的视频交互系统,支撑居家学习和家校互动。
依托“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创新教学、评价、研训和管理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有效感知网络安全威胁,过滤网络不良信息,提升信息化供应链水平,强化在线教育监管,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0.健全应用监管。提升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软件、在线教育平台和新型数字终端等监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推动新技术、新应用进校园审核备案。会同网信、公安部门开展人工智能算法备案、检查和评估。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企业信用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各类应用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网信、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统筹,制定本地区教育新基建的实施方案,会同网信、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将教育新基建纳入本地区的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网信规划和地方新基建支持范围。
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覆盖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制定平台建设、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推动平台互联、数据互通和安全可控。制定教育新基建各项任务的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可持续服务提供必要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产业孵化基地为载体,打通教育新基建的上下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支持高校将前沿技术应用于教育新基建,推进产教融合,提供科技支撑。
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相关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教育新基建。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教育新基建。
加强项目立项管理、采购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保障工作质量。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育新基建重点任务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探索建立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的常态化、实时化、数据化。
教 育 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抄 送: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政法司 |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7月8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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